[2018-12-19]
分宜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分宜县公安局的委托,依据分宜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就其分宜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货物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XYCXFY2018-XJ-13
2. 采购项目名称: 分宜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总预算:515669元
4.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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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货物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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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分购2018F000150781) |
警用装备 |
1 |
批 |
390109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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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分购2018F000150779) |
对讲机 |
86 |
台 |
125560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及技术要求” |
注:1、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询价。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任选包段进行投标。但同一制造商的货物最多只能中1个包(若同一制造商的货物在多包排序为第一名时,选择投标总价较高的1个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将不再参加其他包的推荐排序)。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声明)
5.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只做说明,开标时不需要提供证明)。
注: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查验。
6.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投标人须从2018年 12 月19日至2018年 12 月 21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到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询价文件。
7. 报名资格:无记名报名方式,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
8. 报名时间:投标人须从2018年 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 21日17时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9. 询价保证金: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 21日16:30分之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两个账户任选其一)
8.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余分宜支行;账号:365006201018010031030
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分宜县支行;账号:14337101040005381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单独装袋。
10.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询价开始时间、地点:
10.1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2 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7 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0.3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参加采购活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4 购买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1.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分宜县公安局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广府路8号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1387909082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90-5880109 18279090998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