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6]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铅山县公安局委托,就其铅山县公安局办案功能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XJDLCG-2018-191#)实行电子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XJDLCG-2018-191#
二、项目名称:铅山县公安局办案功能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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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预算总额 |
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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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公安局办案功能区改造项目 |
1297489.64 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投标则无需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六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帐凭证、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2、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
(六)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七)外埠入赣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的规定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开标时提供查询网址和网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及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投标公司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注: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查验,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报名方式:(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18年 12 月 21 日23:59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01 月 08 日 09:30【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纸质投标文件及CA数字证书接收人:田女士
开标时间:2019年 01 月 08 日 09:30【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并在开标时间前递交】。
开标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七、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九、其他说明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地址:铅山县公安局
电话:1380359543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 邱女士
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公园道1号8栋2单元1802室
电 话: 0793-8226658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