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的委托,就其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勘测单位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HD2018-YD-G017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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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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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勘测单位(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
74000 |
亩 |
于都县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的地点分布:禾丰镇、贡江镇、铁山垅镇、盘古山镇、祁禄山镇、梓山镇、银坑镇、岭背镇、罗坳镇、罗江乡、小溪乡、利村乡、新陂乡、靖石乡、黄麟乡、沙心乡、宽田乡、葛坳乡、桥头乡、马安乡、仙下乡、车溪乡、段屋乡23个乡镇,面积约7.4万亩。 1、勘测引用技术标准 (1)《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2)《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国家标准(GB12898-2009); (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CJJ/T 73-2010); (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行业标准; ( 5 )《国家基本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国家标准 (GB/T20257.1-2007); (6)《1:500、1:1000、1:2000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国家标准(GB/T14912-2005); (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9)《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国家标准(GB/T 24356-2009);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国家标准; (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行业标准; (13)本项目的技术设计书。 2、预算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6 号,2004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 (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43 号令); (6)《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 号); (7)《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34 号); (8)《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 号); (9)《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办法〉的通知》 (赣办字〔2014〕34 号); (10)《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1)《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1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13)《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落实方案》; (14)《关于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的工作意见》; (15)《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4-2003); (16)《农用地定级规程》(TD/T 1005-2003); (17)《江西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技术规范(试行)》 (1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50288-1999); (1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2008); (20)《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 1011-2000; (2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2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2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国家、省和市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规程、规范。 3、审计依据 (1)《审计法》 (2)《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国家、省和市关于审计的其他相关规程、规范 备注: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部门如有出台新的规范或标准,必须同时符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实施基本流程及标准等工作内容 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验收按照实施顺序主要分为单标段验收、县级全面验收、档案整理。 4、工作任务与要求 (1)新增耕地前期勘测和选址 收集整理新增耕地选址的有关基础资料,根据基础资料到实地勘测,确认新增耕地的数量和位置,确保结果准确、真实可靠,并提交外业结果和勘测报告。 (2)新增耕地测算和工程量复核 采用 RTK、全站议、钢尺等仪器进行现场复核;在项目区内有控制点的,采用现有控制点进行复核,没有控制点的参照就近的参照物进行复核。 中标人应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验收的相关规定,对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材料对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图件等进行核实,如实反映工程完成情况。 项目建成后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复核,包括新增耕地面积、工程数量、质量、竣工图与实地核对等,出具工程复核报告。 (3)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 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要求,收集十二五以来的于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料,面积约 7.4 万亩(超出面积不另外计费),内业制作建设范围; 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上图入库要求,编制好矢量文件和表格, 按提交要求汇编好成果,并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按采购方和上级要求,做好与上图入库有关的其他工作。 5、以上3项工作任务工作量按74000亩计算,超过74000亩按74000亩计算,低于74000亩的,按实际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折算。 |
1332000.00 |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2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8年12月20日前(含2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注:报名以后,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算报名成功)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获取,投标人只须按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方式缴纳即可。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帐户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系统生成的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01月03日15: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超过开标时间提交身份证明原件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联系方法:
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广场东菜园坝路(晔兴测绘楼上12楼)
电话:0797-6266609
邮箱: gzhdzbgs@163.com
联系人:李雪芹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电话:13097333522
联系人:郭先生
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