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永丰县“两违”巡查无人机采购(招标编号:赣洪政采JXGH2018-C32号)补遗公告 (1)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永丰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12月12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补遗说明如下: 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中的原第1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的律师事务所; 现更改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售后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 此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第一章 磋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