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依据上饶市广丰区政府采购办批复,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上饶市卫生学校建设项目绿化苗木采购种植及养护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饶市卫生学校建设项目绿化苗木采购种植及养护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SRYXZFCG-2018-059#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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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招标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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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苗木采购种植及养护项目 |
详见技术需求 |
1 |
项 |
7950235.86 |
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服务施工。服务的质量标准按本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新标准规定,投标报价须包含项目全部的咨询设计服务费叁拾万元整(承诺报价)、项目前期开展需要的准备工作相关费用、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设备设施的运输、保险、货物供货、种植、安装、加班加点、保养、养护、保修、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2、中标服务商须在合同签订的三个工作日支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790000.0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缴纳,须在约定时间内从基本账户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不接受保函。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苗木经营企业,须提供年检合格的三证或多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注册并办理CA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等任何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账缴纳设备凭证、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凭证等任何一种均可)的相关材料;
4、本项目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参与项目投标报名、开标会等招投标全过程相关事项,采用委托代理人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投标人被“中国招标投标网”网站列入招标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种植服务质量保障书和售后养护服务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清晰的组织职能,精干高效的管理团队,具有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的技术人员,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须提供相应技术人员和技术团队配置、专业技术服务所需设备及机构设置;
9、为保障项目顺利履约,投标人须出具有关企业、法人及股东有无涉案、涉诉相关书面资料和企业、法人及股东是否为涉诉单位书面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所述资料清晰复印件加盖一致公章,资料整理成套,交代理机构备案(原件备查)。
五、其他:
1、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参加招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十四条)。
2、政府采购优先政策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改造所需产品环境保护、节能体现的书面资料。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在2018年12月19日23:59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直接报名,并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供应商请在2019年01月02日下午15:00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2日下午15:00 (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壹正贰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三证或多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
3、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说明: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对本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如有不明之处请在投标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询问。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购买了采购文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采购的单位,需在采购项目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饶检会【2017】1号文件精神,第一中标候选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不能出具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招标单位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13707931299
招标单位联系地址:上饶市广丰区卫校建设项目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793-8198699
传真:0793-8198311 邮 箱:1664111944@qq.com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
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