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0]
江西全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委托,就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新院药架药柜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1、采购编号:JXQZ-2018-JT006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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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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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新院药架药柜采购 |
新院药架药柜 |
1批 |
473260元 |
473260元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4)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然后将网上查询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竞谈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做入竞谈响应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4、谈判保证金: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各谈判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简称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谈判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前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竞争性谈判电子采购文件,本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7、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为: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江西省大学生村官暨阿里村淘电商创业园三楼)。
8、 已下载竞谈文件且缴纳了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竞谈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谈判,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乐先生 138 7943 8698
地 址: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全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环城西路6号华鼎广场二单元404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18607943231
监督电话:0794-42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