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7]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江分局基层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DHZFCG2018-12-05)
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其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江分局基层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江分局基层
规范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DHZFCG2018-12-0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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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 |
参数及要求 |
预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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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江分局基层规范化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87355.64元 |
注: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应包括货款、包装、装卸、安装、保险及售后等一切费用。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及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财务状况报表;(2017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或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及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邮箱号码或U盘;
2、以上第五项“投标人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招标文件购买的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信大厦B栋裙楼三楼) 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单位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13699576777
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丰溪小区23、24号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 1539076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