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7]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H-JT-2018-041)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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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人民币)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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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
1批 |
475270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谈判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谈判现场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现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谈判现场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现场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谈判现场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料费2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4.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谈判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路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
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玖仟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警装备采购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作无效标处理,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8.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9. 采 购 人: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907948926
采购人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质监局斜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 系 人:尧志龙
电 话:0794-8225551 18679475531
邮箱:1036266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