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6]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其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5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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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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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
工程预、结算等咨询业务 |
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宜丰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定 |
甲级资质10家、乙级资质5家 |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项目;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2)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办公场所、具有一定规模稳定的专业队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公司或其分公司注册地点必须在江西省内并在江西省内有一定的经营业绩和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经验。公司及其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次响应,分公司参与响应须取得总公司的书面授权;
(5)承诺无条件遵守招标人所在地现行或今后出台的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章制度;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须到账);
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或乙级资质证书》(需提供原件,核查后原件当即退还);
⑨承诺函:保证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响应文件真实准确;承诺无条件遵守招标人所在地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章制度,完全同意按招标人制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考核奖惩规定收取受托评审项目咨询服务费,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单独装袋并报名时送达,用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报名购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接受其报名。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中的评分细则)。
6、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12月13 日止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公告“特别提醒”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8室)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否则,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磋商,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7、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开 户 名 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156279808000061368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 1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响应、商务响应、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技术支持能力等进行投标;
10、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 1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投标、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228室)。
12、采购单位:宜丰县财政局 联系人:冯绍敏 联系电话:0795-2766167
13、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亿华 联系电话:15879893598
14、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2781700
1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丰信息港 (http://www.jxyf.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信息港,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