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6]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8)814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南康区污水治理EPC项目和市政EPC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KHY2018-NK-G07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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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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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治理 EPC项目 |
1 |
项 |
1、采购范围: 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工程招标代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其中,各部分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不超过 8个月。 3、污水治理EPC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光明安置点及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总投资约为1500万元)和南水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工程费用暂估为4250万元(总投资85%)。 |
5890300.00 |
589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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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政EPC项目 |
1 |
项 |
1、采购范围: 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工程招标代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其中,各部分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不超过 8个月。 3、市政EPC项目包括九个子项目,分别为四小人行天桥建设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塔坳背街小巷改造二期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芙蓉北大道滨江公园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东山街道金河路西侧聿泽路市政道路硬化工程(总投资约740万元),塔坳农贸市场旁生态路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550万元),赣州儿童医院内道路、停车位、路灯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700万元),南康区下坝小区道路及排水工程(二期)(总投资约800万元),南康区工业四路道路改造工程(总投资约735万元)和莲花学校天桥工程(总投资约90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425万元,工程费用暂估10561万元(总投资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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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区亮化EPC项目 |
1 |
项 |
1、采购范围: 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工程招标代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其中,各部分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不超过 8个月。 3、城区亮化EPC项目包括一个子项目,城区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总投资约7000万元),工程费用暂估5950万元(总投资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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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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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2月06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12月14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项目开工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剩余咨询服务费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后按月等额支付;5%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10日内,乙方核算应支付的余款、造价控制节资奖励或扣罚金额,向甲方发送付款申请,一次性付清(自乙方发出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对余款提出异议,如未在此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付款申请并履行付款准备流程)。
总投资上下浮动不超过30%时,上述咨询服务费用不予调整,其它情况下则在最后一笔咨询服务费支付时按决算审计价格测算支付。
乙方在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核工作中,如发生工程造价核减额,则可另按核减额1%的比例增加咨询服务收费;竣工结算审核只计取核减收费,如乙方在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发生工程造价核减,则可另按核减额1%的比例增加造价咨询服务费。
若任一项目工程的工期延误超出4.8个月,甲方就乙方所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予以补偿,补偿不计入本项目应支付的咨询服务费,且与咨询服务费单独计算,在各月付款日同时支付。每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按整月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采用插值法计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投标人账户。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6%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当500万<中标金额≤1000万时,按0.45%收取。
(十四)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十六)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0797-6616675
传真:0797-6617121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www.ccgp.gov.cn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康区益民路
电话:0797-6591289
联系人:叶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