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委托,依据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GFXDHW-2018-0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丰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丰区永丰南大道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87092303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梅园小区12号楼底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3576367890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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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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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7079658元 |
注:本次中央空调项目招标报价[含设备、材料供货、安装、电源及室外设备基础]。(注: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项目内容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税金、保险、人员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采购人在文件特别约定响应内容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可不提供)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参加招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必须下载,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议的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1正3副(若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三)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