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6]
本项目为上饶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ZZB-DJ-2018007),已由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上饶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采购人)经上饶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单位)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上饶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PPP项目
2.2项目性质:存量+新建
2.3拟建地点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选址均位于上饶市城东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内,其中一期项目位于规划道路以东,茶圣路以南,五三大道以北;二期项目位于信州区信源路以东、五三大道以北、茶圣路以南、广德路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66.68亩(折合44450.70平方米)。
2.4建设内容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是单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用房,地下局部一层、地上四层,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机房建设和辅助功能用房建设,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暖通工程等配套工程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建设;
二期项目是两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用房,地下局部一层、地上四层,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机房建设和大数据孵化中心建设,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暖通工程等配套工程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建设。
2.5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68亩(折合4445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5031.12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19999.9平方米(约3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约设置2000个机柜,其中机房建设工程17000平方米、辅助功能用房8000平方米组成;
二期工程用地面积 24450.80 平方米(约 36.68 亩),总建筑面积 50031.1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34231.12 平方米(机房面积15000平方米、大数据孵化中心建筑面积19231.12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 15800.00 平方米。
2.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和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有关土地、环评、规划等的相关手续已获批复。
3.1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为54898.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1377.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499.19万元(包含土地费用2350.00万元),预备费为3829.87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150万元,流动资金42万元。
项目一期工程的主体土建工程、部分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已完成建设,江西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饶市大数据云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的现行市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委估资产价值总额为人民币叁亿贰仟陆佰贰拾贰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326,226,666.00),资产评估价值包含土地费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20日,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故纳入本PPP项目一期工程的投资为51405.68万元,其中存量部分30272.67万元(纳入PPP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新建部分21133.01万元(包括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柜及冷热通道系统、大屏拼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道路硬地及雕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围墙、安防监控系统和该部分工程预备费,该部分投资取费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项目投资估算表)。
3.2项目二期工程
二期项目投资为90023.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856.91万元,征地拆迁费用733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39.6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5639.7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551.32万元。
故纳入本PPP项目二期工程的投资为82687.62万元(纳入PPP项目总投资包含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拆迁费)。
综上,纳入本PPP项目的总投资共计134093.30万元(纳入PPP项目的总投资以实际预算为依据,最终总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3.3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
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26818.66万元,该部分资本金为非债务性资金,由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或其他形式出资;本项目剩余总投资的80%部分,即107274.64万元,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确定本项目中标人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模式合作规范,成立项目公司采用“特许经营”的合作形式。
4.1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项目一期工程存量部分运营期20年,一期工程新建部分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二期项目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上饶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2股权比例
社会资本方全资持股。政府方不出资占股,但可委派人员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且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事项政府方具有一票否决权。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外省入赣施工企业须具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未被住建部或江西省行政监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市场。
5.3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为同一控股股东控股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工作日每天9:00~11:00,14:30~17:00)。
7.2报名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只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才可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他人接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报现场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8.3外省入赣施工企业须具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注:以上投标报名资料另提供两份复印件,用A4纸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9.1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于2018年12月18日9:00前送达:江西省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9.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下一阶段采购工作。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采 购 人:上饶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93-8198809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大厦A栋12楼
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占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231134、15907093619
联系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118号冶金大院办公楼4020室
电子邮箱:104742431@qq.com
户 名: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昌市工行大院支行
账 号:1502 2065 0930 0158 785
上饶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