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盘石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其信州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朝阳镇盘石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RYZFCG-2018-10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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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及配置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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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州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朝阳镇盘石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2150196.51元 |
1、本次采购数量为估算量,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审计决算后为准。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允许转包,包含所有采购的材料费、运输费、稅费、人工费、后服务等本项目一切的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各个因素。
3、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总金额,否则以废标处理。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副本,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八大员证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税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可以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查询信息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1月19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在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及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7条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代理公司存档,并提供原件核查。
五、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8年12月3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递交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8年12月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发布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次采购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上述网址,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76357139
采购单位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盘石村
采购代理机构: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马皇庙86号
联 系 人:龚女士
电 话:1577992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