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临川区(201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H-XJ-2018-039)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谈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竞谈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竞谈人的投标资格。
竞谈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响应。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成交资格的,其成交无效。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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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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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201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采购项目 |
1项 |
39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2. 谈判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单位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参与投标,在递交报名材料或购买标书时,若参加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则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一致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或购买标书;若参加人为公司委派人员,则需出示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经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9)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在信用中国查不到相关信息,所以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信用中国中的结果截屏。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自行从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页下载文件,标书资料200元/份,现场报名交付(售后不退)。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30 时(北京时间),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叁副、资格审查资料及评审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竹山路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7800元整 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临川区(201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采购项目或 JXHH-XJ-2018-039)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将视为无效保证金,做无效投标处理(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14条),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罗 联系电话:18107946588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玉茗大道996号
采购单位: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 13970486203
采购人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东侧国土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