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共青城市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HJS2018-GQ001)
依据共青城市政府采购办采购共青购2018B000126922的批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共青城市气象局委托,就其共青城市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HJS2018-GQ0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共青城市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DHJS2018-GQ001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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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金额 (元)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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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共青购2018B000126922 |
共青城市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200万元 |
详见招标 文件“技 术部分” |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含香港、澳门、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新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上传扫描件)(原件现场备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上传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上传2017年度审计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传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上传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保证金凭证;(上传扫描件)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上传上述2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7日(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 )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及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网址:http://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
七、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共青城市气象局
联系人: 江先生 电 话:13507023781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办公地址:九江市浔南大道世茂国际商务中心11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47989100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