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0]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寻乌县水利局的委托,现就其寻乌县2018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养服务(县城防洪堤,罗山、观音亭水库)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FZZD2018-XW-C01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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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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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寻乌县2018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养服务(县城防洪堤,罗山、观音亭水库)采购项目 |
11 |
项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500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三年内有过公益性维养服务的相关经验。
7、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6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寻乌办公地址: 寻乌县迎宾大道65号二楼)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1月 8日 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须在2018年11月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水利局
地址:寻乌县行政中心三楼
联系人:彭慧芳
电话:18879783266
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寻乌县迎宾大道65号
电话:0797-2867729 8221916 18270749811
邮箱:sjf@gzzdcg.com 联系人:谢先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紫竹支行
账号:360015501100525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