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江西世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第四中学的委托,就其抚州市临川四中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XSW2018-F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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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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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保安队长 |
1 |
两年 |
48万元 |
详见竞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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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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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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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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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 |
1 |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原件)”
3.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3)项提供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4)-(6)项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单位信用证明;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开标近六个月(其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报名方法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在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竞谈文件;标书资料费200元/份在谈判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五、谈判地点: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川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4楼)
六、谈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版竞谈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其他事宜说明: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世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雪峰 联系电话/传真:13767650009
公司地址: 抚州市玉茗大道南湖路中医学院斜对面(佛教协会里面)
采购单位:抚州市临川区第四中学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79497299
采购地址:抚州市临川区学府路
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4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