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8]
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蓉江新区分局的委托,现对蓉江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HD2018-RJXQ-C00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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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国内服务)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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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蓉江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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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7]82号)和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污染源入户普查阶段的普查工作,及时完成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的数据上报,并通过上级污普机构的阶段验收,按上级污普办要求完成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编制和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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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元) |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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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须在磋商开启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11月8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蓉江新区分局
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
电话:0797-8166927
联系人:蓝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96号
电话:0797-8333396
邮箱:279893234@QQ.com
联系人:刘先生
银行账号: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江支行
户 名: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
账 号:1510 2210 0900 0067 685(此账号只用作收取投标保证金,烦请备注项目编号)
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文明大道支行
户 名:赣州市浩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贡分公司
账 号:1510 2209 1900 0036 986(此账号只用作收取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烦请备注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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