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抚州市第三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其抚州市第三医院太阳能发电车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H-XJ-2018-037)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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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人民币)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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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第三医院太阳能发电车篷采购项目 |
1项 |
794387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原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原件);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企业为其购买开标前连续3个月社保(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4)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2015年以后的新版资质证书原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项目经理开标前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凡在2018年10月18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前从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fzztb.gov.cn/)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标书资料费200元/份在谈判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谈判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山路-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壹万伍仟捌佰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抚州市第三医院太阳能发电车篷采购项目或JXHH-XJ-2018-037)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7.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参与的资格。
8. 采 购 人:抚州市第三医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879494960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9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丰源宜合正对面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8079460956
邮箱:4447867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