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彭泽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经彭泽县采购办批准就彭泽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外墙装饰装修项目(招标编号:JJRZPZ-2018CS-009-02)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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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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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外墙装饰装修项目 |
1批 |
99.84万元 |
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投标报价为每年维保费用及总价格。
2. 供应商资格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证明;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上传 2017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上传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 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声明函)
3、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保证金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 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 在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交易中心;
6. 磋商时间:定于2018年 10月23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7.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业主确认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函、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2017年以来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彭泽县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8792489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彭泽县交易中心,3楼318室
邮 编:332700
联 系 人:费先生
电 话:15374326188
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玖佰捌拾肆元整(9984.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报价人企业名称,注明谈判响应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8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帐号: 360 501 641 250 000 005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