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贡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于都县双创公寓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GH2018-YD-C00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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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工程名称 |
细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服务内容及范围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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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于都县双创公寓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国内服务) |
低应变法 |
390 |
根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于都县双创公寓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于都县。 二、招标范围:包括低应变检测、静载荷试验、钻芯法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三、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 四、工期:提供检测场地后30日历天。 五、静载试验由采购单位决定采用堆载或者自平衡(费用包含荷载箱),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另外增加费用。 六、如果项目实际工程量减少,将按实际工程量和成交单价计算应付工程款;如果项目实际工程量增加,则按成交金额支付工程款。 七、检测依据:《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赣建质监字【2011】16号文件。 1.对于试桩:试桩数量在同一地质条件、同一施工工艺、同一持力层不应少于3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对于工程桩: ⑴完整性检测: ①按总桩数的100%进行低应变检测; ②按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进行钻芯法检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5根); ⑵承载力检测:按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进行静载检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3.静载荷试验吨位计算按照规范规定:即承载力特征值×2倍×1.2系数。 |
30.00 |
1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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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载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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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4.29 |
吨 |
33.00 |
61097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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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芯法 |
990 |
米 |
210.00 |
207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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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额(含税):¥830571.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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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方式: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 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cr/list) (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 chinatax. gov. cn/xxk/ ) (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 .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
7、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具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 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10月 10 日至2018年10月 16 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转帐汇款时请备注“缴款单位或项目名称”字样。邮箱内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另附缴款凭证”)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帐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款账号以采购公告上账号为准),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
(七)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0月 22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议。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法人代表(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十)信用查询:
10.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 chinatax. gov. cn/xxk/ ) 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0.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月 22 日下午15:00前,即响应截止时间前。
10.3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10.4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评审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10.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法: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于都县贡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锦江之都对面第二栋七楼 地 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97-6355676 电 话:156797979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户 名: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仅供打响应保证金)
账 号:3605 0181 0950 0000 0752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