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招标公告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受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谈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JJRZPZ-2018JT-023
(二)招标名称:彭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预算与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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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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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项 |
1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49.5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8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提供投标人所在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查询截图(须无失信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8栋-09-1)购买竞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竞谈招标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元整(4950.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注明谈判响应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8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午 16: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报价人企业名称,注明谈判响应保证金及项目编号,收款单位: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帐号: 360 501 641 250 000 005 05)。
(八)招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号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号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十)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泽县锦绣南山商务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单据交于采购代理处。
(十一)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
(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3407929784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1537432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