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30]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城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城县城市管理局桥梁安全检测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ZH-JT-2018-031-2C)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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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人民币:万元)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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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城市管理局桥梁安全检测采购项目第二次 |
1批 |
37.4570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谈判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谈判现场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现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谈判现场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现场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谈判现场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试验检测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开标现场提供证书原件佐证);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包括桥梁测量及监测项目或桥梁工程。且CMA证书上单位名称和投标人要完全一致(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佐证);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谈判现场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00前自行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资料费:100元/份(不退)。谈判文件资料费用从投标人注册企业账户汇入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账户(1、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4-355101040015015;2、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账号:1511202529200077777;3、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86409225000038855;4、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96223932427)。5、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账号:208603120000000272;6、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账号3605 0185 0350 0000 0023)。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谈判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柒仟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南城县城管局桥梁检测采购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7.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参与的资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2栋3单元140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8679416857 /0794-8225551
采购单位: 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 13767653099
地址: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机构:南城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市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8263960
地址:南城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