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30]
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院内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S2018-GZ-J009-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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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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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医护车(6人) |
1、车身配置: 1.1车身:玻璃钢钣金车身,车头前罩玻璃钢一体成型,车头前伸碰撞安全距离设计,优化防锈烤漆处理; 1.2底盘:微型汽车底盘; 1.3前档:汽车专用钢化玻璃+雨刮器; 1.4顶蓬:高强度环保材料顶蓬; 1.5座椅:软皮座椅,带扶手; 1.6地板:防滑地板; 1.7后视镜:左右各一手动型后视镜; 1.8仪表台:车用仪表台,组合开关、里程表、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蜂鸣;灯光/喇叭: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后尾灯、刹车灯,电喇叭; 1.9悬挂系统:独立悬挂系统; 1.10制动系统:前碟后鼓式双回路液压制动系统,独立驻车制动; 1.11转向系统:齿轮齿条式,自动间隙补偿功能; 1.12轮胎:高负荷真空子午轮胎,铁轮辋; 1.13其它配件:遮阳遮雨帘,担架可展开和收起; 2、电器系统: 2.1 电机系统:优质交流电机,牵引性能优越,过载能力强,使用寿命长; 2.2电池:高容量免维护蓄电池; 2.3控制系统:智能电控,功能强大,性能稳定; 2.4充电器: 高频脉冲电脑控制智能化充电器; 3、3、技术参数: 3.1最小离地间隙: ≥150mm; 3.2最高车速(可调速): 30km/h; 3.3最大爬坡度(满载):20%; 3.4 最小转弯半径:≤4.8m; 3.5电机额定功率:≥48V/4kw ; 3.6 电 池:48V; 3.7 充电时间:8h-10h; 3.8 续航里程:80km-100km; 3.9充电器:输入电压220V; 3.10 轮胎规格:145/70R12 69S 或 155/70R12 69S; 3.11制动距离:≤4m; 3.12 驻车能力(空载):不小于整车重量的20%; 3.13 担架尺寸(长*宽*高):1900mm*560mm*(240-900)mm(±20mm); 3.14救护担架承受最大重量:155kg; 3.15救护担靠背最大倾角: 60度. |
1 |
辆 |
114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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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车(11人) |
1、车身配置: 1.1车身:玻璃钢钣金车身,车头前罩玻璃钢一体成型,车头前伸碰撞安全距离设计,优化防锈烤漆处理; 1.2底盘: 微型汽车底盘; 1.3前档: 钢化玻璃+雨刮器; 1.4顶蓬: 注塑环保材料; 1.5座椅: 软皮座椅,带扶手,座位朝行驶方向; 1.6地板: 防滑地板; 1.7后视镜: 左右各一手动型后视镜;仪表台: 1.8车用仪表台,组合开关、里程表、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蜂鸣; 灯光/喇叭: 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后尾灯、刹车灯,电喇叭; 1.9悬挂系统: 独立悬挂系统; 1.10 制动系统: 前碟后鼓式双回路液压制动系统,独立驻车制动; 1.11转向系统: 齿轮齿条式,自动间隙补偿功能; 1.12 轮胎: 高负荷真空子午轮胎,铁轮辋; 1.13其它配件: 遮阳遮雨帘; 2、电器系统: 2.1电机系统:优质交流电机,牵引性能优越,过载能力强,使用寿命长; 2.2电池:高容量免维护蓄电池; 2.3控制系统:智能电控,功能强大,性能稳定; 2.4充电器: 高频脉冲电脑控制智能化充电器; 3、技术参数: 3.1最小离地间隙:≥130mm; 3.2最高车速(可调速):30km/h; 3.3最大爬坡度(满载):20%; 3.4最小转弯半径:≤6.5m; 3.5电机额定功率:≥48V/5kw; 3.6电 池:48V; 3.7充电时间:8h-10h; 3.8续航里程:80km-100km; 3.9充电器:输入电压220V; 3.10轮胎规格:155/70R12 69S 或 165/70 R13 79S; 3.11制动距离:≤4.5m; 3.12驻车能力(空载):不小于整车重量的20%; |
1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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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车身需配置警示灯及医疗机构标识;车辆外观由院方定制 2.所投产品须国产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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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谈判文件的购买:2018年 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0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在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城中支行账号:193224007229),(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所投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1日14: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瑞金路5-8号四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
电话: 0797-5889317
联系人: 龚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5-8号四楼
电话:0797-8180179
传真:0797-8180176
邮箱: 1658344245@qq.com
联系人: 黄常英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城中支行
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3224007229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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