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30]
都昌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受都昌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都昌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都昌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HNGZCG2018-01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要求:
5.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应当具备提供下列材料:
5.1.1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企业经营范围须包括垃圾清扫、垃圾收运等相关服务)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 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1.3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五部分组成附件三、附件四),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2 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5.2.1具有并提供中国清洁清洗行业一级资质复印件;
5.2.2具有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2.3 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止)具有3个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区的单项合同清扫面积在260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年(含以上)的垃圾清扫、收运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其合同复印件;
5.2.4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止)具有2个农村的单项合同服务人口在35万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年(含以上)垃圾清扫、收运的成功案例,提供其合同复印件;
注: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止)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万元/年(含以上)的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业绩复印件,视同于同时满足以上第2.3、2.4点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5.2.5有协助实施单位创建(或保创)国家级文明城市或卫生城市(含县城)的成功案例,获得政府部门或实施单位颁发的授牌或荣誉,提供证书或授牌及与当地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5.3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5投标人应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于2018年9月30日发出至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所报名登记的邮箱,投标人须在2018年10月12日之前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确认投标函(格式自拟)给代理机构【(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618号银华大酒店17楼(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刘纪程,联系方式:18692249866】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23日9:30时。
7.3、开标地点: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2、缴纳时间:2018年10月 22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九江银行都昌支行
账 号:727270100100035989
8.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准确填写“XX项目投标保证金”,方便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8.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都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792-5212258。
11、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都昌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70286199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广苑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9224986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618号银华大酒店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