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委托,就其所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庭装饰工程(项目编号:开发购2018B00011176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招标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庭装饰工程
1.2招标编号:FZDD-JJ-2018-C010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5341元,最高限价为155341元
1.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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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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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购2018B000111764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庭装饰工程 |
1 |
项 |
15534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装修及广告字样(原件现场核查)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2)针对此项目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携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放弃竞争性谈判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9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谈判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详细地址:九江市长江大道330号
联系人:柯主任
联系电话:138070223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恒盛科技园12栋B座806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70208377
电子函件:10283562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