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5]
莲花县“地网”工程综合应用管理平台进行第二次采购谈判公告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莲花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莲花县“地网”工程综合应用管理平台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LHX2018-092
2、采购内容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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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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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地网”工程综合应用管理平台 |
92万元 |
产品名称数量及要求详见竞谈文件第五章,竞谈文件请在披露附件栏里下载。 |
3、投标人资格: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图片和人员技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8月份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缴税资金明细或缴税发票等,1-8月份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明细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7.1授权或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每台硬件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制造商技术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7.3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参数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近三年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6、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工程完成后,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 20 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90% 工程款,余下10%款项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工程完工并初次验收合格后之日起,满第二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工程款,满第三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工程款。
7、售后服务
(1)投标人对本项目货物承诺3年免费质保售后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免费质保售后服务不少于3年。
(2)投标人在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3)在工程3年质保期内,凡是出现质量问题的,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问题需要更换硬件设备的,须在10日内完成修复。
8、交货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14时30 分(北京时间)。谈判文件请到披露附件栏里下载。
1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谈判地点:2018年9月20日 14时30 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来人参加竞谈。(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采购人名称:莲花县公安局
详细地址:莲花县二环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0799263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99-7211070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