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320国道等道路交通设施项目(项目编号:北辰-GA2018-017)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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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量 |
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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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GA2018-017 |
320国道等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
智能违停跟踪一体化球、防雷器等 |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
1批 |
224.6164.万元 |
1. 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条审查: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投标人距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距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6. 所投主要产品(电子警察单元)须与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防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无须二次开发可直接接入),提供承诺函原件;
7.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8.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须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财库[2011]181和[2017]141号文规定,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48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6: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
保证金缴退情况说明:①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九江银行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大于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③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④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⑤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 月20日止,从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为及时通知与投标相关的变更信息,请已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jxbc2015@163.com)。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 日10: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能通过政府采购专用软件打开其投标文件为准,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
9.采购单位: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朱世友 联系电话:13607051097
10.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红日 联系电话:0795-5668866 15879506135 E-mail:jxbc2015@163.com
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瑞祥花苑22栋二单元203室 邮编:330800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ga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如遇电子化投标的相关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客户热线:400-850-3300。
12.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将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