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根据九江市柴桑区采购办下达的九购2018B000106123号采购计划,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网建设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JXYZBZX-2018-057)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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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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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购2018B000106123 |
检务工作网建设 |
1 |
批 |
65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至2018年09月12日(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及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之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09月21日下午17:00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交纳至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明:项目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新建虚拟子账号,以基本账户转入至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信息为准。
6.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桑区(原九江县)分中心一号开标厅;
7. 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5524703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九园路2号生态工业园荷萍大厦3楼
邮 编:33220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92-8372218
电子信箱:2052125504@qq.com
户 名: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16399250000009465
开户行: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