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根据湖口县政府采购办(湖购2018B000086137)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就该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JJCS2018-HK-X028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技术参数 1 湖购2018B000086137 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采购项目 1批 212640.00 详见询价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出具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需于项目采购公示期3日内(2018年8月17日17:00截止),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并负责随行人员安全。参加现场勘察的拟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拟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勘察人员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勘察后,需由采购人签字确认现场勘察回执单。投标人需提供经采购人签字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回执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 8月15日—2018年8月17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湖口县力山世贸大厦往前100米(江西嘉惠)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湖口县力山世贸大厦往前100米(江西嘉惠),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采 购 单 位: 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7672003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九江市浔阳区长盛锦江1栋2单元4楼 湖口办 事 处 地 址:湖口县力山世贸大厦往前100米(江西嘉惠) 邮
编:332500
联 系 人:户先生 电
话:0792-6386055 159079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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