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彭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彭泽县城市管理局环树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JJRZPZ-2018XJ-016 (二)招标名称:彭泽县城市管理局环树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条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1 彭泽县城市管理局环树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批 1 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约300000元整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企业,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生产制造灯具;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7)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委托代理人为企业法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提供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08月07日至2018年08月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报名。 (七)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勘察证明函、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且应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八)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报价人企业名称,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8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帐号: 360 501 641 250 000 005 05) (九)递交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0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开标时需要单独提供一份保证金回执单交与代理机构处。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0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十一)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交易中心,3楼317室 (十二)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 (十三)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96233366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1537432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