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江西扬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学院数计学院数字电路实验室和理工学院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数计学院数字电路实验室和理工学院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扬华-YC2018-005。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用途 技术参数要求 1 数字电路实验室建设 1 批 189600.00 用于教学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2 基础实验室(物理实验中心)更新项目 1 批 914360.00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保证金、时间: 1.报名办法: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了方便通知已经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报名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2777894205@qq.com)。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 22000 元。2018年8月28日的下午5点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以电子汇款到账时间记录为准),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江西扬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 0182 0155
0000 01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袁山支行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 2.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警示信息查询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上须提供资料用于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8 年8月29 日上午 09 :00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拟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版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相符时以电子版为准。(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400-998-0000) 5.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8月29 日上午
09 :00 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宜春学院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联系人:肖建辉、张国林 电话:13767550882、13970521508 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扬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翡翠城60栋4楼 联系人:欧阳圣 电话:13970518335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政府采购) http://www.ycf.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十、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江西扬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