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金桥小学生活服务配套设备
[2018-07-28]
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袁州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袁州区金桥小学生活服务配套设备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安信-YZ2018-007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
1 安信-YZ2018-007 宜春市袁州区金桥小学生活服务配套设备 1 项 656087元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金桥小学生活服务配套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安信-YZ2018-007
3、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4、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开标时须提供: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信用中国截图、售后服务承诺、保证金汇款凭证,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是经销商开标时须提供: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信用中国截图、厂家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保证金汇款凭证,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收取(不含税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纳入成本。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报名截止当天的下午16点前到账。须采用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宜阳支行
账 号:1508 2027 0900 0035 661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标书无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
5、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6、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内容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7、不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
8、不满足商务条款的。
六、开标流程
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七、评标、定标原则
成交方法和原则:最低价法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签订合同
1、成交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四份,甲、乙、袁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中标方付至合同总价的95%;待项目质保期满后,未发现中标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向中标方支付项目余款5%。
十、标书发售: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前到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东路166号1-1502室)现场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购买询价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验后归还)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十一、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三、联系人: 刘梅
联系电话: 18770953539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东路166号1-1502室
十四、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袁州区政府网 http://www.yzq.gov.cn/
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与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十七、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