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瑞昌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其瑞昌市第七中学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XJY-2018-RC004)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投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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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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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购 2018B000089166 |
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器材等设备 |
1 |
批 |
310000.00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表)复印件或2018年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针对此项目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携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法人授权书
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时:
①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投标单位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必查);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现场必查)。备注: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报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有意向的投标人从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止每天(9:00~11:30,14:30~16: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询价文件(购买前请先致电),本询价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18年7月31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至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竞谈室,并在封面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如逾期不接收。
4、购买了询价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瑞昌市教育体育局
采购人办公地址:瑞昌市杨林中路西侧、南环路北侧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479232290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信华城市花园一期40栋1803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160798855
电子邮箱:19332902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