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据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招标采购方式,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芳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宜丰县芳溪镇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询价采购项目(编号:伟华-YC2018-003)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伟华-YC2018-003
二、项目名称:宜丰县芳溪镇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询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最高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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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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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丰县芳溪镇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320000 |
四、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签定的项目承诺书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证明、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项目承诺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注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除外)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二部分)。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 7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200元/份);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项目承诺书(原件验后归还);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八、投标保证金:6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且应与投标书一致),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开 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156279808000061368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询价时间:2018年 8月 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十、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和询价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李保华 13970512655
联系地址:宜丰县宾馆路100号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肖先生 13707956852
联系地址:宜丰县芳溪镇人民政府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财政局网、宜丰信息港
十三、关于项目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将于网上公布,我公司不做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的更新。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