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1]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FZBJX-18088)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科技法庭改造采购项目 1 批 319450元 设备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参数说明 1 科技法庭改造 套 1 主机采用19”标准单一机箱,设备高度不大于4U,需为专业一体化设备; 2 ...... 详见询价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3. 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至2018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1:3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叁佰元整(¥63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7月27日17:00之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至指定账户; 5.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应答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8年7月30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共青城市发展大道温馨家园小区14栋1楼】; 6.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 购买了询价采购文件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970208835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2-8866611 账户名称:共青城开放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九江共青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010200001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