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9]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18)部门269号批复,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粮食收储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2.5万吨洛口中心粮库(一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招标编号:XYCX2018-ND-C001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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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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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5万吨洛口中心粮库(一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
1 |
项 |
宁都县2.5万吨洛口中心粮库(一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位于宁都县洛口镇。 |
158138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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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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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2018年07月19日至2018年07月25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7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须在2018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总造价的97%,留3%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四)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粮食收储公司
地址:宁都县工业园(梅江镇水东村)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5870707978
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玉环居23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姣 17346648696
邮箱: 1446418090@qq.com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