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1]
江西三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丰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南丰县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度-2020年度)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编号:JXSY-X-2018-J008-2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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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
协议供货规格 |
预算金额(元)/优惠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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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采购 |
1批 |
壁挂式空调、柜式空调、天花式空调。冷暖两用,制冷量在1匹—6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
各行政事业单位所采购的产品成交价必须低于市场平均价(优惠折扣率不得低于20%);具体计算方法为:政府采购协议价=市场价经供需双方平等协商后×(1-中标优惠率)。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谈判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查或三证合一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谈判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时,必须提供供应商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和竞争性谈判地点: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16日10:00时止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 7 月16日10:00 时整
采购单位:南丰县财政局
联系人: 吴超 13970401879
地址: 南丰县交通路80号
代理机构:江西三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柏彦 15679416555
地址: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楼下左侧4号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