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8]
萍乡日报社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日报社的委托,就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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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 量 |
采购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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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X2018-157 |
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 |
见以下附件要求 |
1项 |
65000元 |
(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付款方式:正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提交安全评估报告之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三)售后服务:见以下附件要求。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中标单位交评审专家费按(赣财购{2017}21号)文件收取,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一)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7月5日 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日报社 联系人:兰星 电话:18079981989
采购单位地址:萍乡市金陵东路121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月欢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8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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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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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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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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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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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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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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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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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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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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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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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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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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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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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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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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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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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附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项目技术需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或在中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评估或技术咨询服务。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具有江西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DJCP)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入赣备案证明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7年10月30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强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服务提供者”)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针对萍乡日报社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APP、微博客和公众号4个服务对象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
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要求》的评估标准,进行安全评估,编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按照《安全评估要求》评估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需要评估的制度及措施文档至少应包括:人工审核、内容检测、关键词监测、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新闻转载管理、时政报道审核管理、突发事件发布管理、存储内容保护、群组功能管理、开放接口管理、举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验证、用户个人信息变更、用户分级管理、违规账号处理机制、日志留存管理等内容。
根据各服务所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应用功能范围,依据《安全评估要求》,本次评估内容服务、评估点、服务功能和评估项。
1.技术上要覆盖以下12个评估点的79个评估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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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点 |
评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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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发布 (服务提供的信息发布功能,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发布形式包括直接发布以及二维码、链接等间接发布形式)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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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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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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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接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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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报道审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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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发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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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账号处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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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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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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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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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分享 (服务提供的转发转载、分享等功能,包括从本服务分享到其他服务,也包括从其他服务分享到本服务)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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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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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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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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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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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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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接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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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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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容搜索 (服务提供的搜索功能)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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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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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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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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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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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户信息 (服务中包含的用户个人信息)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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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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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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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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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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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个人信息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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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个人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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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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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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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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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论评价 (服务提供的评论评价内容)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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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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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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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账号处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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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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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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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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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荐推送 (服务提供的推荐推送功能)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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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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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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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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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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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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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网络投票 (服务提供的对相关话题的投票功能)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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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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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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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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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账号处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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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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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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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群组功能 (服务提供的群组功能,指进行多对多通信、信息共享等)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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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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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功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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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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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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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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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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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直播功能 (服务提供的实时文字、图片、音视频直播)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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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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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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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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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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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问答服务 (服务提供的自动问答、人人问答功能)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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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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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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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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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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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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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内容存储 (服务提供的内容存储功能,如云盘等) |
人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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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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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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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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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内容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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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留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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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信息样本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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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 |
其它上述未提及,但存在安全风险的安全评估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一)实施要求
1. 中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 中标人提供的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3. 中标人应对了解到的信息保密,并提供保密承诺;
4. 中标人在项目现场实施周期内,必须为本项目成立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项目部,安排包括项目经理和各评估实施小组进场调研、评估工作;
5. 在招标方进行整改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 实施人员应持有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
7. 能按照招标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协助完成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
8. 项目执行周期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含安全评估整改时间);
9. 中标方应按照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工作,投标方有相关认证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二)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1). 投标人应安排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本次项目的实施。
2). 投标人应保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连贯性。
2.人员安排要求
1).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需具有信息安全服务工作经验且参加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并取得信息安全方面资质证书;
2).提供人员管理及配备方案,并确保人员的稳定。如更换技术服务人员,须由招标方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系统安全加固服务
提供系统安全加固服务,通过部署公安部一所网防G01安全防护系统,实现全面可视化解决方案,实现威胁感知、自动资产识别、虚拟机安全隔离、数据流可视化、主机内核加固、威胁情报等功能,帮助用户自定义业务系统的安全边界,从而减少风险面的暴露。
项目交付成果:《系统安全加固服务报告》。
(四)保密要求
中标人须保证对本项目实施中所获得任何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并与萍乡日报社签订保密责任书。
(五)项目评估有关要求
1.安全评估中所采用的方式为远程和现场相结合的评估方式,主要内容应包括:应用系统相关信息收集与分析、系统配置脆弱性检查、利用漏洞扫描工具对系统进行脆弱性检查、口令强度测试、远程溢出攻击测试、本地权限提升测试、逻辑验证攻击测试、SQL注入攻击测试、XSS跨站脚本攻击测试、Cookies欺骗攻击测试、网络数据传输安全性测试等。为保证评估质量和效率,同时对重要的漏洞必须进行手工验证并协助进行整改。
2.应用安全评估,中标方须协助招标方完成以下文件:(投标文件中承诺)
A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措施材料汇总
B安全评估过程
C技术保障人员情况
D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E技术保障措施情况
F拟提供具体服务形式的说明
G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3.为了保障服务,非本地注册企业须在本省有分支机构或驻点办事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为保障安全服务项目的质量,竞标企业必须是江西省网信办认可的评估单位。并提供近两年内金融行业或政府、企业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进度计划:正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验收条件:中标人按照“项目服务内容”规定的交付成果,经招标方完全确认后,完成验收。
1)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终验完成。
2) 服务响应时间要求:自接到响应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招标方。
3) 投标人如有增值服务,请详细说明。
付款方式:正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提交安全评估报告之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 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 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 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 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