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8]
江西建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贵溪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贵溪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度实施方案项目(采购编号:JFDLCG-GX2018-015#)对其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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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采购总控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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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购2018B000079558 |
贵溪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度实施方案项目 |
一项 |
300000.00元 |
详见技术参数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从事相关行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原件或江西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磋商。
二、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在经营范围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 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票据或免税证明)复印件;
4.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票据或证明)复印件;
5. 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自行声明)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证明;(须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截图证明)。
8.具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原件或江西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证件(书)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原件验后退回。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2018 年 06 月 28 日至 2018 年 07 月 0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3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到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贵溪市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200元,报名联系人:周女士 18970198694。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 年 07 月 09 日 。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在竞争性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建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竞争性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采购人:贵溪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70028261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建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18970198694
地址:贵溪市建设大道巴黎风情C3C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