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6]
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民政局的委托,就其新余市民政局拥军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BZ2018-XY-X002
(二)采购方式:询 价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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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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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民政局拥军物资采购(国内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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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饭桶 |
1900 |
个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228000.00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8年6月27至2018年6月 29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在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零壹拾陆元整(¥2016元),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1、账户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营业部
账 号:365006002018170435436
2、账户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10038001000071446
3、账户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14331201040002937
账 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仙来支行
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付款方式:所投货物交付采购人并验收合格后付90%货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付利息。
(十)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
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体育馆游泳馆西面
电话:17607901619
联系人:严士昕
采购人:新余市民政局
地 址:新余市堎上路
电 话:18707908166
联系人: 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