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6]
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对于都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ZJy2018-YD-G002-1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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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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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于都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国内服务) |
1 |
项 |
1、项目名称 于都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2、项目建设选址 项目安置房建设选址位于贡江新区 2、3号安置房建设工程,贡江新村2号安置房建设工程,古田新村棚改安置房二、三期。 3、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于都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建设需要,本项目征地面积约180亩,房屋征收建筑面积约111160平方米,所涉户数约500户。其中约20%户数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约80%户数采用集中安置房补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 表1-1 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规模一览表
一、货币化安置 表1-2 项目货币化安置规模一览表
二、安置房安置 在贡江新区 2、3号安置房建设工程,贡江新村2号安置房建设工程,古田新村棚改安置房二、三期征地60780.99平方米(91.17亩),规划建设有住宅、商业、物业用房、幼儿园、养老服务用房、垃圾中转站、公厕、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公园、绿化、道路、硬化、亮化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60.1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70164.7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9895.38平方米。 4、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共24个月。 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62808.03万元(其中货币化安置投资12564.59万元,安置房投资50243.44万元),利息等其他管理费用31174.9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6、服务内容 本项目下的购买服务,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筹融资及偿债工作,并按期完成项目的建设及管理事项,保证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所需资金自本项目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中标人筹集并在建设期内投入,确保本项目按期完工。 |
9398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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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 06月27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招标文件的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07月04日前(工作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从各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投标保证金缴退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银行账号从系统内自动获取,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人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到账)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交易大厅(地址:长征广场东路),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
1、 本次招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8日15:00前,即投标截止时间。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
电话:0797-6286989
联系人:方琴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电话:0797-6336798
联系人:刘先生
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