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寻乌县吉潭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FZZD2018-XW-J003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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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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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告宣传设备设施 |
详见谈判文件 |
1批 |
48 |
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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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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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绘布宣传画 |
6200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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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清写真宣传画 |
8275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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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横幅 |
8000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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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式不锈钢宣传栏 |
45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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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墙宣传栏 |
26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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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外立柱钢架广告牌 |
5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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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KT板、涂塑板 |
1200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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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户外立式牌 |
65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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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LED室内全彩屏 |
4.8 |
平方米 |
注:1、具体规格和详细数量分类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2、招标文件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8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寻乌办公点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在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寻乌办公点开标室。
十、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寻乌县吉潭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寻乌县吉潭镇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97-2861113
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寻乌县迎宾大道65号
电话:0797-2867729
邮箱:sjf@gzzdcg.com
联系人:冯先生
户名: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紫竹支行
账号:360015501100525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