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BX-FZ-18010-2)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编号:JXBX-FZ-18010-2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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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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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会议室系统设备 |
1批 |
550000.00元 |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部分” |
3、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新版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信用证明(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备注:必须提供【有效的新版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供应商信用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在谈判前现场缴纳。
5、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否则应答无效。
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09:30时整(北京时间)。
7、谈判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6月28日09: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开标厅,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8、已下载谈判文件且交纳了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1)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94-8263960
2)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79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经昌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125338825
3)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玉茗大道南延伸段404室(中医高专左斜对面)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18397945924 传真:0794-8268578
电子函件:24538176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