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能源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C2018-77
2、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
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能源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元);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6)纳入了采购人所在地发改委或者采购人所在地工信委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名录库,或者具有采购人所在地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 2018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⑧)纳入了采购人所在地发改委或者采购人所在地工信委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名录库,或者具有采购人所在地能源审计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投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6、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7、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8年6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室)。
9、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远航 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08室
10、采购单位: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涂智涛 联系电话:0795-3216626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四楼
11、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5-3198518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5755/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