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6]
江西全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东乡区司法局微电影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特别说明:
1、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响应候选供应商的最低响应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响应供应商的响应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响应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3、响应供应商如串通投标,恶意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和采购人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影响公平竞争获得成交资格的,其成交无效,同时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供应商给予处罚。
(一)、项目编号:JXQZ-2018-JT001
(二)、项目名称:东乡区司法局微电影制作项目采购
(三)、采购预算:12.6万
(四)、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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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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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法局微电影制作 |
1 |
批 |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 |
12.6万元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采取网上下载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网站:抚州市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fzdx.gov.cn/html/dxggzyjy/Index.html).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方式详见竞谈文件。
(八)、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开标及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地点:抚州市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江西省大学生村官暨阿里村淘电商创业园三楼)。
(九)、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准再次参加本次竞谈活动。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
联系人:李后泉
联系电话:13970410660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全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296469881
地址:抚州市环城西路6号华鼎广场二单元4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