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贡购2018B000065177号计划,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的委托,对其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ZD2018-ZG-C002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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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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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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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履约期限、人员要求、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成果要求 |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的要求,章贡区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对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评估,更好地、准确地掌握辖区内污染源基本情况及产排污等情况,协助甲方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为后续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协助采购人完成这一重大的国情调查工作。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22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二)履约期限及质保期: 1.履约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的评估意见。 2.质保期:自通过国家污普相关部门验收之日起半年(响应供应商承诺高于半年的,以响应供应商承诺为准)。 (三)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工商登记注册地若不在赣州市章贡区的,须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在赣州市章贡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成交供应商须至少派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5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中最少要配备2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常驻赣州市章贡区,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及相关的办公设备清单及图片。 (四)服务范围: 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各阶段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出具质量评估意见,提出改进和整改建议。 (五)服务内容: 1.普查准备阶段 (1)对前期准备阶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等进行审核。(2)参加省市各级污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 2.污染源清查阶段 对清查阶段形成的普查名单进行审核。 3.污染源普查阶段 (1)对入户调查成果和数据进行现场抽样核查(包括车辆、文件打印等)。(2)对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进行审核。(3)对数据成果进行审查校核。(4)对现场调查和数据成果提出改进和整改建议。 4.成果审核阶段 组织对技术报告和总结报告等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出具评估意见。配合甲方完成质量核查、验收、成果发布工作。配合区污普办迎接各级检查。 (六)成果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依据普查过程中获得的数据、信息、报告、资料等编制评估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且评估工作报告和分析报告的评估意见须通过专家评审及污普相关部门的核查及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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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7.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时, 下午14∶30——18∶00时,在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户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01283006900015),并于响应截止时间的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6月13日14: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竞磋响应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竞磋响应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竞磋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竞磋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5%比例标准收取。
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采 购人: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
电 话:0797-8685057
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电话:15970074883
传真:0797-8275658
邮箱: 875412430@qq.com
联系人:张鑫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