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1]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依据抚州市东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JXHH-XJ-2018-013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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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名 称 |
数 量(项) |
预算总价(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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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建设 |
1 |
1222.28万元(最高限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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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管网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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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环保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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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安监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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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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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撑环境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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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运维支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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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费 |
1 |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b.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他人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g.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方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 : 登 录 “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按以下样式截屏打印: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等)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5 月21日至 2018年 5 月 28 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 6 月 14 日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投标现场需提供纸质文件(一正四副,副本采用用正本复印件即可),需与电子标书相同,以防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进行(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同意后,再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人未递交纸质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一、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国际物流园江西省大学生村官暨阿里村淘电商创业园三楼)。
采购人名称: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邱女士 联系电话:139704866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丰源宜合对面
邮 编:344000
联 系 人:小吴
电 话: 18079460956
电子函件:4447867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