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南昌县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PM10自动监测仪以及便携式水质常规四参数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H2018C00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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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
货物名称 (国产产品)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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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采 2018B000045543 |
南昌县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PM10自动监测仪以及便携式水质常规四参数仪采购 |
2台 |
200000.00 |
详细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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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清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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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产品 |
数量 |
简要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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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空气PM10自动监测仪 |
1套 |
★利用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可以实时获得环境大气中PM10颗粒物的浓度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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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携式水质常规四参数仪 |
1台 |
测量范围:-5.00 to 55.00°C、23.00 to 131.00°F、268.15 to 328.15K ★解析度:0.01°C 、0.01°F、0.01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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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的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需求:
2.6.1须提供所投“环境空气PM10自动监测仪”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4.1单位介绍信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验后归还)。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所有磋商文件提交到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东大道1168号)三楼资格预审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磋商定于2018年4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东大道1168号)三楼资格预审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出席磋商会。
7、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重新采购活动。
8、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代收代付,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名称:南昌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华勇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1-85735801
联系地址: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富路269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 3-6号楼A座403
项目联系人:陈璐 电话及传真:0791-88592808
电子信箱:2414540819@qq.com
帐户名称: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洪城路支行
帐 号:8115 7010 1300 0151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