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
招标公告
江西省寰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资溪县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大觉溪新能源电动旅游观光车项目 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XHYCG-ZX-003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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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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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觉溪新能源电动旅游观光车项目 |
30辆 (2辆封闭式、28辆敞开式) |
285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有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版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报告,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联系电话:0794-5792228)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提出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以扫描件形式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资格审查资料单独使用档案袋装好。
2)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伍万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大觉溪新能源电动旅游观光车项目投标保证金)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汇缴账户的账号、收款单位及开户行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日为:自2018年03月27日至2018年04月01日。
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3月27日至2018年04月1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即视为报名该项目。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04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叁副)【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用U盘考入)】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准。评标以供应商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若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继续,经请示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后,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将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9、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
10、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抚州市资溪县建设中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79466365
县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57926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寰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城西大道
联系人:龚红琴
电话:15946919116
电子函件:809254122@qq.com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